第一位網友就是朋友,第二位網友強吻我,第三位喜歡買內褲勝於買書的網友很喜歡我聲音,進而對我外表有過多的期待,所以他見到我時當場嫌我不會穿衣服,長不怎麼樣,讓我覺得我好像詐騙集團。
此後也因為皮膚很爛,爛到用粉都蓋不住,常常被嫌棄外表,甚至有人當場甩頭就走,當作團體間的笑柄,這些我都經歷過。但還是有眼殘的人追,對於外表這回事,是非常了然於心的。(圖為我28歲慶生照片)
就是有這樣的自知之名,當我交了男友,皮膚變好,竟然開始有人說我正了,甚至還有同事跟我表白,我都不太相信。
因為從小到大,很注意外表的我便知道自己只是清秀罷了,等級算是中等,也因為大家最容易接受,才覺得不錯。
前男友也會提醒我,告訴我其實還是跟當年那個醜小鴨沒兩樣,我除非比他瘦,全身皮膚都很白很好,否則永遠達不到他心中的正妹標準,也因此,我對外表還是有習於否定的態度。
所以當前陣子有人睜大著眼睛,懷疑我怎麼會喜歡上他,我只想說,我對外表是超級沒自信,交過帥男友就只會擔心他是否外遇,我真的喜歡你,就算你眼睛很小,小到我看不清楚,但還是比我喜歡過的"秦偉"帥啊,有自信一點,我最喜歡戴眼鏡的男生了。
雖然皆已過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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